机构名称:柳州市XXXXX有限公司
检查时间:2018-01-01
检查编号:123456789
公司负责人:1张三
检查情况:根据群众举报并经调查取证,你公司下属从业人员张三室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情况下,仍提供经纪服务促成买卖双方交易,并明知双方达成买卖协议而采用签订租赁合同形式规避法律要求,涉嫌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。 处理结果:根据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三十八条第(六)项、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第(九)项以及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市住保房管局责令浙江绿城房屋置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,并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,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我局。上述情况记入公司信用档案,并在你公司落实整改前暂停网上签约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