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积金

二手房贷款指南

2018-01-01 发布机构:XXXXXXXXX

一、申请条件

(一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,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;

(二)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;

(三)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,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,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;

(四)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,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;

(五)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,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,个人信用良好;

(六)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;

(七)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。